芮城县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第十六批)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4-26 信息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6批 2021年4月2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01 |
D2SX202104220016 |
学张乡学张村南通星辰化工厂把危废品倒入学张村生活垃圾场,南通星辰化工厂地下管道将污水排入黄河。 |
芮城县 |
土壤水 |
1、群众举报学张乡西沟垃圾填埋场倾倒的废渣为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循环池内的灰渣(燃煤锅炉于2020年5月已拆除停用,现生产使用35吨燃气锅炉),环评要求该公司产生的锅炉炉渣用于铺路或当地农民盖房使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与举报人张增谱接触,举报人承认该举报案件是他反映的,举报人曾于2019年5月24日、2020年12月22日,分别将该信访案件举报至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反映此问题,经市局两次现场核查取证,现场均未发现存在危险废物倾倒问题。 2、群众举报南通星辰化工厂地下管道将污水排入黄河一事不属实,环评批复该公司生产的废水为达标排放,生产产生的废水经公司内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双级UVHSB厌氧生物反应器+双级A/O法好氧生化池+A/O法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除磷池)处理达标后经排污管道排放至芮城县葡萄涧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汇合后,最终进入黄河(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测设施,2018年以前排放标准为COD浓度100mg/L、氨氮15mg/L;现排放标准为COD浓度40mg/L、氨氮2mg/L、总磷0.5mg/L)。经现场调查,原排污管道已封堵,于2018年4月5日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专用管道排放至芮城县中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部分 属实 |
1、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固废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按照要求合理堆放和处置;2、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生产期间各个环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是 |
无 |
02 |
D2SX202104220019 |
陌南镇坑南村道东村有一沙厂承包村民集体土地,没有环保设施,造成环境污染。 |
芮城县 |
其他 |
现场调查发现,该沙场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1、年开采加工建筑用砂3万立方米项目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堆放约有100余吨筛选好的黄沙未完全苫盖; 2、污染防治配套的洒水车、雾炮机降尘、车辆冲洗平台、抑尘彩钢围墙已建设到位; 3、生产的沙堆苫盖不完整,部分沙料祼露,存在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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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1、生产原料及产品做到合理堆放,立即对沙堆进行全部苫盖,坚决杜绝扬尘污染;2、加强企业日常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期间各个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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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下达行政处罚叁万元(芮环罚字〔2021〕4号)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