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10-25 信息来源:芮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的战略部署,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推荐书,推荐书中各县对其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8月之前,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情况(天眼查认证情况);
8.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10.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主体,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携带以上资料和证件到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一楼社服站进行报名。
联系人:任居阵 联系方式:0359-3062910
芮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