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9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尊敬的王保宁、党彩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古魏镇部分城中村村委会阵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层组织阵地,是发挥村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加强党员干部、村民群众教育管理的必备物质条件。我局在编制《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时,对中心城区城中村的村民党群活动中心等用地,由村委会在本村集体建设用地中进行选址。在随后进行编制《芮城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村委会选定的位置进行详细规划布置,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提供更坚实的后盾。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