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2-27 信息来源: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用于指导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1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134-2019)、《芮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位规划编制。本规划结合上位规划对芮城县中心城区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分类转运体系、分类处置处理体系及其他环卫处理设施体系进行梳理和优化。目前,《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您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芮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三、意见反馈: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反馈。
2.邮寄地址: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3.电子邮箱:rccj3021569@163.com
4.联系电话:0359-3021569
附件:
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pdf
芮城县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