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1-0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尊敬的杨亚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沿山乡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加强沿山乡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带领农水股,以及大禹渡灌区相关人员去南磑镇沿山乡村进行实地查看,经核实沿山乡村农田灌溉属于大禹渡灌区灌溉范围,后期灌溉设施建设由大禹渡灌区负责实施,同时沿山乡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已列入芮城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试点县建设项目大禹渡灌区新增灌溉面积(北扩工程)中。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水利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