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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2-19      信息来源:芮城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尊敬的赵小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域加油站手机支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由于手机支付普遍化,顾客安全意识淡薄,加油站员工不予制止,在加油站内不规范使用手机时有发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紧紧围绕《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计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别是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在设有可燃气体声光报警装置的加油作业区内可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支付,当现场警报器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手机和停止加油相关作业,并按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应符合GB/T50493的规定”),组织各加油站人员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对于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并第一时间进行解读。目前全县社会加油站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对加油站卸油作业区、加油作业区、视频监控及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紧盯手机支付、卸油、绝缘性容器加油等关键环节,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加油站48家/次,排查一般隐患203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以案为警。组织各加油站人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海宁市“6.1”燃爆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加油站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加油站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加油站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的教育引导;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努力把“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加油站员工心中,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应急”转变,不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加强隐患排查,督促加油站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加油站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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