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3-09-25 信息来源:芮城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2023年8月30日在芮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李 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芮城县委印发<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及《芮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芮城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规划>的通知》,芮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写了《芮城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受芮城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资产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1. 全县工业企业两家——芮城县纳米碳酸钙厂和原试压泵厂。这两家企业主要以资产租赁经营为主,租赁性经营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59.6亩,房屋建筑物11279.66㎡。
国有参股企业一家——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5.36万元,其中工科局(代表县政府)参股30%。该公司持有亚宝药业股份9430万股,占比12.25%。年末资产总额61592.72万元,负债总额45165.23万元,资产负债率73%。
2. 全县商业企业六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50.89亩,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1221.5万元,负债总额为576.8万元。6家企业中,资产租赁经营的单位4个:华杰国贸有限公司、泽林商贸有限公司、东霖糖酒副食有限公司、松源商贸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单位:风陵渡商业肉联厂;农副产品加工单位一个:溢香酿造有限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480.7万元,负债总额为146万元。
3.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一家——芮城县芮粮收储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年末资产总额4350.97万元,负债总额3007.66万元。是原粮食局17个下属粮站合并改制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现隶属于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资产租赁等。该公司旗下有一个控股子公司——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晋风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控股60%,其主营业务为粮食应急储备和商品粮的营销。
(二)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全县金融企业一家——芮城县金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由芮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于2019年完成了经营许可证的注册,年末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2998万元。该公司现承担县委、县政府委托业务三项:一是融资担保业务;二是应急周转资金管理;三是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汇总户共162家,单位资产总额40.73亿元,负债总额3.81亿元,净资产36.9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6.06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4.67亿元。
按资产类型划分,固定资产16.12亿元,流动资产4.07亿元,在建工程7.31亿元,无形资产0.4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11.92 亿元,保障性住房0.84亿,其他资产0.02亿。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土地资源情况。截止2022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117555.63公顷,其中耕地39604.85公顷,园地28113.54公顷,林地8975.07公顷,草地19674.98公顷,湿地1918.62公顷,水域3797.56公顷,建设用地12424.3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149.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86.83公顷,水工建筑用地88.25公顷,其他用地3046.65公顷。
2. 矿产资源情况。截止2022年底,芮城县查明上表矿产地3处,涉及矿种为镁、磷、冶金用白云岩3种,其中镁矿和冶金用白云岩规模为小型,勘查程度均为普查,磷矿为中型矿产地,勘查程度为勘探。资源储量:镁矿查明保有资源储量4984.23万吨;磷矿查明保有资源储量3972.239万吨;冶金用白云岩查明保有资源储量34396.76万吨。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非金融企业
全县国有企业主要有国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粮食购销企业三个板块。国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主要由工科局负责监督管理,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发改局负责管理。
工业企业:2022年纳米碳酸钙厂房屋租赁费收入12.63万元,总支出1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8.3万元,付北关地租5万元,其他零星支出0.8万元,亏损1.5万元。试压泵厂占地19亩,房屋建筑面积3500㎡。由于该公司资金管理、技术装备等原因造成巨额亏损,除第一年完成缴纳租赁费9万元以后,再也未能缴纳租金,截至目前欠缴租赁费99万元。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两次参与上市公司增发而亚宝投资当时又无富余的资金,高额的利息支出已使公司不堪重负,所以从2010年以后没有对股东进行再次分红。
商业企业:资产租赁经营的单位有4个,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740.8万元,负债总额为430.8万元(部分为职工垫交养老医疗金)。在册人数为106人(其中:在岗职工43人,下岗职工63人)。2022年租赁收入147.1万元,收入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及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管理费用259.5万元,年末亏损43.59万元。生产经营的单位有2个,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480.7万元,负债总额为146万元。在册人数为23人(其中:在岗职工10人,下岗职工13人)。2022年营业收入193.8万元,管理费用90.77万元,年末利润64.3万元。
粮食购销企业:2022年该公司资产总额4350.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27.1万元(原各粮站房屋建筑以及机器设备),流动资产3088.07万元(低值易耗品及存货),负债总额3007.66万元。2022年总收入53.39万元(其中:各库点资产租赁收入53.39万元),费用总额331.5万元,年末利润-23.38万元。
(二)金融企业
担保公司积极完善制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独立担保业务:截止2022年6月底,在保企业6家,在保金额1189万元。与省再担保集团联合担保业务:截止2022年6月底在保企业2家,在保金额3900万元。截止2022年底,共为33家企业办理37笔应急周转金业务,共计22039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 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按照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严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2. 规范资产管理秩序
严格执行《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及《芮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按规定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
3. 落实上级政策要求
一是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联系农业主管部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水利工程移交给农村村集体管理,提高了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益。督促农经部门做好账务的交接等工作,确保资产完整。二是与交通局完成公共基础设施公路资产的清查和入账等工作。累计完成1257.86公里的资产卡片录入和核实工作,累计固定资产总额83331.87万元。三是按照《芮城县财政局关于加快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产租金事项的通知》(芮财字〔2022〕44号)文件要求,在疫情期间为符合条件的34户企业减免房租43万元。
4. 强化审计问题整改
对各个单位的在建工程未转固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函的方式通知未转固的24个单位,并在短期内完成了14312.01万元的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5. 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162个单位资产正常使用,其中23个单位(行政单位10个、事业单位11个、参公事业单位2个)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出租房屋128间,出租承包土地12135.7亩。
2022年度,处置资产4709.77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4332.29万元,占91.99%;无形资产377.48万元,占8.01%;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调拨(划转)2618.78万元,占55.6 %;报废报损2090.99万元,占44.4 %。
截止2022年12月31号,资产处置收益191.72万元,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01.02万元,盘活转让运城市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灌区资产、芮城县自来水公司资产两个项目收入32000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规划文本、说明、图册、数据库和8个专题研究报告初步成果;“三区三线”的已经划定,划定耕地保护56.72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9.507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4.42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28.6402万亩;已完成全县10个乡镇的规划初稿;已完成53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初稿;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和现状调研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规划方案编制。
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高效开展露天采石场整治整合工作。四家保留矿山主体产权已明晰,保护区核查、储量详查勘探、矿山开发治理方案编制等县级层面工作已全面完成,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在开展采矿权挂牌出让相关工作。此项工作持续领跑全市。二是有序开展全县建筑用砂整治工作。2022年对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的4家建筑用砂企业进行了关闭,同步设置了3个新的河砂采矿权主体并进行了挂牌出让。三是持续开展好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四是加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进度,摸清了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底数。积极向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将我县24.084公顷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纳入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并开工建设。
牢牢守住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全面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5074万亩,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年度耕地数量实现净流入,对8个高标准农田项目自查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上图入库204宗,面积2500.95亩。二是严格开展自然资源执法。三是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积极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不断挖掘用地潜力。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扎实落实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全年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4宗,面积717.32亩,总成交价款2.2723亿元。其中“标准地”10宗,面积470.33亩,出让价款1.0862亿元。全年共收取矿业权出让收益197.115万元,采矿权使用费1.5917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试压泵厂所租赁给的芮城县众合金牛建材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自2012年至今拖欠租赁费90万元。芮城县纳米碳酸钙厂土地手续已办理完毕,土地使用证已发放,由于土地价款一直未向北关村民支付,目前每年仍需向北关村民支付租赁费5万元。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芮城县金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为我县中小企业及“三农”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根据《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实施方案》(运金发〔2022〕4号)的文件精神,我县金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办理了退出经营手续,企业性质变更为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并缴回经营许可证,不再承担融资担保业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工作,还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重实物、轻核算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二是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的分散性,导致信息的不对称,账目管理与实物管理不同步,财务会计主体、采购主体、核算主体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从而出现一些账实不符的现象。三是部分单位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处置后申报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严格规范、切实解决。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标准地”改革拓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批而未供”任务十分艰巨。消化处置工作到了涉险滩、破坚冰、攻堡垒、拔城池的关键时刻,任务重、难度大、压力大。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
(一)非金融企业
芮城县众合金牛建材有限公司无望恢复生产,拖欠的租赁费只能采取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缴,同时另行招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芮城县纳米碳酸钙厂需尽快将地价款一次性补偿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出台《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芮财字〔2023〕18号)、《芮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芮财字〔2023〕17号)并下发至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二是强化平台建设。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数据迁移等工作的通知》(晋财资〔2023〕5号)工作要求,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将融入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共160余人在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参加“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模块迁移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强化资产盘活。按照《关于盘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出台了《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盘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资产盘活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切实提高标准地改革力度。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新模式。二是分类消化“批而未供”。对未供的土地,在项目落地后,及时实施供地;对因规划调整或产业政策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适当调整土地使用条件重新供地;让企业尽快筹集资金,完善供地手续。三是聚焦重点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四是紧扣安全稳定,着力防范五大风险。聚焦打非治违、地灾防治、信访维稳、舆情把控、疫情防控等“五个关键点”,做深做实做细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五是瞄准数字转型,高效推进自然资源数字转型。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平台搭建运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规范运行及行政审批三级联办平台标准化建设等四方面工作,做深、做实自然资源数字转型大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