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芮城县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
关于芮城县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指导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信息来源: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县域内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
为了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构建我县普惠优先托育服务体系,根据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运城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运卫人口发【2023】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指导价格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价依据
1、根据《运城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一款: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不高于申请认定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当地年收入/12折算到月)的50%。半日托(不小于4个小时)应不超过全日托相应收费标准的60%。
2、本次指导价计算依据,以芮城县统计局提供的芮城县202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7182元的标准计算。
二、实施对象
按照《山西省健康委员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运城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运城市试点托育机构评估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县卫健部门认定,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社会办托育机构。
三、收费标准
参照以上定价依据和标准要求,经县卫健部门认定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我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即每人每月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132元,县域内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及民办幼儿园普惠托班指导价格如下:
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
托大班:(24-36月)880元/月
托小班:(12-24月)980元/月
乳儿班:(6-12月)1080元/月
民办幼儿园普惠托班:
托大班:(24-36月)860元/月
以上指导价格由卫健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与每个机构签订协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
普惠托育服务认定有效服务期限是3年。请各普惠托育机构在认定有效期内,严格执行以上标准,依法依规经营。如有变动的,及时联系卫健部门。
芮城县卫生健康体育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