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全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信息来源:芮城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协调中心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0607 | 发布时间 | 2024-05-28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芮政办发〔2024〕6号 |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治理超限超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全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关,确保出场(厂)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芮城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11家)
2.芮城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情况一览表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芮政办发〔2024〕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