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芮城县古贤灌区2024—2025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时间:2024-09-06 信息来源:运城市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363 | 发布时间 | 2024-09-06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芮政函〔2024〕7号 |
运城市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变更芮城县古贤灌区2024—2025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运禹请字〔2024〕1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原则同意你单位作为芮城县古贤灌区2024—2025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法人,吴林虎同志为项目法人代表,张波同志为技术负责人,吕红丹同志为财务负责人,项目部下设商务合同组、工程技术组、财务组、安全监督组、质量检查验收组、纪检监察组等机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
2.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全面执行“四项制度”,加强工程资金管理,积极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