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0-09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尊敬的郭春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排除阳仕村道路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核实,该道路拓宽需占用的土地,在2011年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时,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2022年全国“三区三线”划定时,根据划定规则,继续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5条之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该道路不符合上述规定,暂时无法调整,建议避让基本农田后予以实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