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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2-02      信息来源:芮城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尊敬的程晓华、朱占云、李洋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中小学供暖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建立学校取暖经费解决机制问题。

      学校的取暖保障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冷暖,事关教育系统发展稳定,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每年按学生人数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中就包含有每生每年85元的取暖费用于解决学校取暖问题。公用经费拨付上除每年按学生人数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外(不足百人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另外向乡镇小规模学校有一定的资金倾斜,用于弥补学校办公经费的不足,保障规模较小学校的运转和安全等基本需求。经现场了解,南磑中心小学教室配备的空调为2004年购置,有些陈旧,而且教室配备的挂机取暖效果也不太好。我们将积极筹措资金,为学校配备更新取暖设施,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2、关于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取暖的建议。

      在教室屋顶安装光伏板以解决学校用电的建议,我们曾经在学府东街小学进行过试点,经过专家论证,从师生安全等角度考虑,没有通过专家审议,否决了这一建议。我们主动对接电力企业,为部分学校建立独立变压器,以保证学校用电稳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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