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2-02 信息来源:芮城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尊敬的薛飒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学校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 关于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学校的基本运转和发展需求。
小规模学校的安全及运转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每年除按学生人数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外(不足百人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另外向乡镇小规模学校有一定的资金倾斜,用于弥补学校办公经费的不足,保障规模较小学校的运转和安全等基本需求。
2. 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教育教学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重要保障事项,教师培训费有明确要求,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乡镇学校维修建设项目等资金需求,每年按学校申报的资金需求已基本得到保障。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财务公开,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透明。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