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芮城县风陵渡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好运角”文旅融合项目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4-12-2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927 | 发布时间 | 2024-12-20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芮城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芮政函〔2024〕30号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芮城县风陵渡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好运角”文旅融合项目地块详细规划进行审查的请示》(芮自然资发〔2024〕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芮城县风陵渡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好运角”文旅融合项目地块详细规划》。
二、芮城县风陵渡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好运角”文旅融合项目总用地16.2881公顷,本次规划建设用地共3.0582公顷,共分为5个地块。其中:A—01地块用地规模为1.5987公顷,A—02地块用地规模为1.2203公顷,A—03地块用地规模为0.1150公顷,A—04地块用地规模为0.0985公顷,A—05地块用地规模为0.0257公顷。5个地块的用地性质均为文化用地(0803),容积率≤0.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米,地块周边均为绿化用地,不再单独提出绿地率管控指标,建设用地整体绿地率宜≥30%,但根据后期开发建设情况,绿地率可适当降低,建筑密度可酌情提高。
三、你局要加强对批准后的《详细规划》的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详细规划》内容,执行中如确需修改调整,须报县政府审查同意。
芮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