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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
    削减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时间:2024-12-20      信息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937 发布时间 2024-12-20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办发〔2024〕19号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3—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芮政办发〔2024〕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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