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时间:2024-12-20 信息来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1114102301289005557/2024-01937 | 发布时间 | 2024-12-20 | ||
发布机构 |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芮政办发〔2024〕19号 |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芮城县主要大气、水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2023—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全文:芮政办发〔2024〕1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