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1-02 信息来源:芮城县统计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芮城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芮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股室负责统计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大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二)依法落实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全县普法工作规划,结合统计法治工作要求,相互协作,共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加大学习力度。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有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治统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芮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保障。同时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及统计业务骨干,通过“线上自学+线下听课”的形式,深入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容。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制作版面、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开展统计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利用业务培训、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契机,向企业统计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当面讲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三是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党校学员能够在课堂上学习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四是利用“9•20”统计开发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画6000余份,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理解、信任和支持统计工作。
(二)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依法履行职责和全面依法行政作为首要任务。2024年以来,以统计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定期依法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抓好全县统计队伍教育培训,指导乡镇按规定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较好完成各项统计基本任务。
(三)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芮城县统计局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在市局法规科支持配合下对全县30余家企业通过数据核查、强审、“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发放文书、亮明证件、全程记录,通过询问企业经营情况、查验原始记录资料,统计报表等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核实与企业一套表平台数据是否一致,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瞒报数据现象,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企业及时加以整改。
(四)全面核查数据质量。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统计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坚持从源头保障数据质量。一是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积极沟通,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对指标的不同理解等内容,掌握数据审核的要点和要求,深入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二是重视日常重点巡查。以“两防”为抓手,每月做好在库企业排查,充分利用税务、供电等部门数据,对税务数据差异大、单位用电量产值明显与行业水平不符的企业,实地逐家核实,统准统齐指标数据,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意识依然不强。近年来,虽然各级统计部门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但是上至企业一套表单位法人,下至一般群众,对统计法律认知依然不强,认为报送统计数据不是什么大事,没有充分认识到统计违法事实的严重后果,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类大型普查、日常统计调查任务不断加重,而统计人员队伍与工作量增长严重不符,特别是统计执法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同时乡镇不具备统计执法检查职能,导致统计执法力量对统计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足,使统计法律法规难以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
四、下一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列入常规工作,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力量,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扎实推进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以检促改,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结合日常培训会议,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县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芮城县统计局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