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简介
时间:2025-01-14 信息来源: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芮城县粮食局、芮城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芮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芮城县数据局牌子,为正科级建制单位。
一、主要职能
机构改革后,发改局的主要职能有了转变,主要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数据管理,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共16项主要职责。
1.加强宏观调控;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3.推进经济体制改革;4.承担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5.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6.强化发展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7.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8.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负责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9.承担全县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10.按照储备计划储备救灾物资,按照调拨指令出库救灾物资;11.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12.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和完善县级粮食储备;13.加强粮食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14.科学统筹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综合协调职能;15.优化加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6.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组织、人事、档案、机要、工会、妇联、创卫、机关节能等工作。
2.负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等机关日常运转。
3.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等工作。
4.负责机关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5.负责制定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机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及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闭环管理和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8.负责机关应急值班工作。
9.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处理工作。
10.负责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落实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11.负责县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1.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及时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工作思路;按时向上级发改部门提交月度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负责牵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入规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增加值等重要指标的完成工作。
3.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型产业项目。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5.负责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能源保供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减排量交易相关工作。
6.负责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7.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教育、卫生、城环、交通、物流仓储、服务业领域的中央、省级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支持;同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经济增长调控目标,并对经济指标实行月调度工作。
9.对接市发改委综合科、社会科、资环科、铁路办、财金科、体改科、经济运行科、区域科等8个科室的业务工作。
(三)工农业经济发展股
1.研判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按计划推进投资总量和增速双增长。
2.承接市发改委投资科、工业科、农经科等业务工作任务。
3.积极组织县直单位申报项目,争取地方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四)成本价格管理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价格及收费政策;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2.对县域内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测,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五)数据与政务信息管理股
1.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运用数据技术赋能产业升级。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统筹推进数字芮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2.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协调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县内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协调全县信息资源开放利用和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3.组织编制并实施大数据建设规划,负责县级大数据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4.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和计划,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组织实施政务数据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承担政务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
(六)民营经济发展股
优化加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
(七)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
1.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2.安排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组织实施相关重大建设项目。
3.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以及国防交通、人民防空、通信信息资源、能源水利、生物安全等基础设施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八)社会救灾物资管理股
1.负责全县社会救灾物资的购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购置计划来申请财政资金购置救灾物资。
3.负责救灾物资出入库管理工作,按照动用指令出库救灾物资。
4.负责发改系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5.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的牵头抓总工作。
6.负责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7.承办市发改委对口的国民经济动员与应急物资服务中心、法规科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粮食管理股
1.负责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维护我县粮食市场秩序稳定。
2.落实县级粮油储备和重要物资储备任务,确保粮油储备数量、质量安全,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3.负责指导全县粮食和储备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粮油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认真做好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十)驻村帮扶队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脱贫巩固衔接乡村振兴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已脱贫户的动态管理及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监测户解决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8.配合村两委实施各类到村到户帮扶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帮扶项目和资金。
(十一)下属事业单位:芮城县发展和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芮城县价格认定中心牌子)
1.贯彻落实经济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收集、贮存、加工各类信息,为各级领导对宏观经济的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为农工商各行业的产、供、销以及引进资金、技术提供导向服务。
2.贯彻落实价格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接受委托,对各类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证,对各类有形资产、各类劳务进行价格评估,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户、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价格法规、市场行情和价格预测咨询,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办理其他涉及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提供监督保障,组织重要物资资源满足经济建设需求,管理利用废旧物资,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4.负责与省、市级系统平台的对接,及时更新数据;负责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行管理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体系建设、统一构建先进适用的应用支撑体系、加快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建设、构建客观可用的安全保障体系;依托省、市统一业务应用、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全县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构建“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负责与各相关部门联网互通;负责中心网络系统、智能设备和自助设备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协调;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架构设计和应用开发;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和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推动网络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建设。
5.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健康发展;了解掌握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对全县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指导民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等;协调组织民营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企业成果展览、产品推介等活动;负责培育、引导、扶持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推进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发挥服务行业的作用。
三、办公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芮城县永乐南路111号
办公电话:0359-3027576
传真号码:0359-3027576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五、负责人:姚建鹏 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