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公安局机构职能简介
时间:2024-05-23 信息来源:芮城县公安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芮城县公安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县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二)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三)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四)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户政管理工作;中国公民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办理工作。
(六)掌握全县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办理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开展禁制、禁贩、禁种铲毒等工作;对吸毒人员管理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承办县禁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八)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县直属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网络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一)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十二)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管理、经费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十三)负责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治安巡逻。
(十四)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监管场所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环保、知识产权、森林野生保护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石油石化类企业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十八)负责组织侦查、处置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线索。
(十九)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20个: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巡特警大队、情报大队、控申室、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股、案件管理中心、党委工作办公室、交通管理大队
(二)直属机构2个:看守所、拘留所
(三)派出机构11个:古魏派出所、陌南派出所、西陌派出所、大王派出所、永乐派出所、阳城派出所、风陵渡派出所、东垆派出所、南磑派出所、学张派出所、公安检查站勤务大队。
三、办公地址和电话
办公地址:芮城县古魏镇学府西街066号
办公电话:0359-3021137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15:00-18:00(夏季)
五、负责人:张文杰 芮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芮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